溫州市洞頭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溫州市洞頭區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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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2日溫州市洞頭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通過)
溫州市洞頭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 次會議決定,溫州市洞頭區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于2022年2月18日在北岙召開,會期三天。建議會議的主要議程是: 一、聽取和審查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和批準溫州市洞頭區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及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溫州市洞頭區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三、審查和批準溫州市洞頭區2021年預算執行情況及2022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溫州市洞頭區2022年預算; 四、聽取和審查溫州市洞頭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查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查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選舉溫州市洞頭區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 八、選舉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政府區長、副區長; 九、選舉溫州市洞頭區監察委員會主任; 十、選舉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法院院長; 十一、選舉溫州市洞頭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十二、選舉溫州市洞頭區出席溫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十三、通過溫州市洞頭區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十四、審查溫州市洞頭區2021年民生實事項目完成情況,票決溫州市洞頭區2022年民生實事項目; 十五、其他事項。 召開日期如有調整,授權主任會議確定。 [附件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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