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洞頭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張瑞靜等辭去有關職務的決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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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4日溫州市洞頭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溫州市洞頭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張瑞靜辭去溫州市洞頭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鄭建林辭去溫州市洞頭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報區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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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洞頭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張瑞靜等辭去有關職務的決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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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4日溫州市洞頭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溫州市洞頭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張瑞靜辭去溫州市洞頭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鄭建林辭去溫州市洞頭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報區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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